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限制消费令
(2022)粤03执2918号
深圳市宝安区澳德贸易商行:
本院于2022年05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西安毅和宠物用品
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民事一案,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
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本院依照《中
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和《*高人民法院
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》NO.1条、第
三条的规定,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,限制你单位及你单
位法定代表人陈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
消费行为:(一)乘坐交通工具时,选择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
船二等以上舱位;(二)在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
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:(三)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
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(四)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
所办公;(五)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;(六)旅游、度
假:(七)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:(八)支付高额保费购
买保险理财产品;(九)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、其他
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
为。如你单位(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
接责任人员、实际控制人)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
的,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。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
止的消费活动的,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如违反限制消费令,经查证属实的,本院将依照《中华人
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NO.1百一十四条的规定,予以罚款、拘
留: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此令
深圳市中级